按照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4〕65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金〔2014〕125号)以及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要求,由产学合作中心牵头,继教中心、财务处、院办及相关系部参与,完成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改善培训服务项目的申报,经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的专家评审、核查等程序,现已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