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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与合作处部门职责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工作职责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是主管学院对外合作、社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能部门。着力推进校企合作,校研合作,校校合作;强化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师生兴办实业和创业实践。特别是要围绕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要求,负责与企业及兄弟院校开展合作办学的一切事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产学合作、社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负责起草制订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社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规划、具体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协调和管理学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各类合作事务,主动联系,为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研合作搭建平台,为创新学院办学模式服务。

三、收集、发布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整合学院有关资源,争取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开展各类全面合作,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具体合作。

四、开拓与企业合作交流渠道,负责学院与企业全面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责审批、管理、监督一般合作项目。按照“合作互惠和双赢互动”的原则,积极寻求合作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调研并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建立完善有关制度,搭建工学结合、校企深度融合的管理平台,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五、协同抓好与各类科研机构的合作,创造条件建设校企合作的科技创新平台。在由各系所创建的研发平台的基础上,负责引进与各系研发平台相关的合作项目,并负责协调所引进的合作项目与学院相关系部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负责组织对该合作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六、加强学院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项目内涵。积极寻求合作企业,协助各系与合作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校外顶岗实习基地,拟定基地共建协议,指导各系对校企共建基地的管理。

七、负责协助各系开展订单培养工作。积极寻求开展订单培养的合作企业,拟定订单培养协议,负责对各系的订单培养工作进行管理。协助招生就业处与合作企业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八、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学院与企业之间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协助各系引进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教学;协助人事处、教务处和各系与合作企业共同培养“双师”素质教师,开展教师顶岗实践工作,对去企业挂职的干部与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及业务指导。

九、负责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年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信息通报会和经验交流会等,为学院进一步拓展校企之间的合作领域;定期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介好的做法和经验。

十、负责学院以外相关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开发与专业相关的职业培训项目,开展多类型的培训,加强为社会、为企业的服务功能。针对培训市场进行调研,探讨开展培训合作的新途径,负责校外(不含本院在校生)的相关培训项目的引进及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合作事宜,负责协调与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并负责对所合作的培训项目进行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具体包括:与校外培训机构共同组织生源、编制培训计划、选择培训教材、设置培训课程、聘任教师等;负责校外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等。

十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和管理师生兴办各类实业。协同各部门抓好师生的创业扶持。

十二、负责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合作捐赠项目工作,争取企业的资金和设备支持。负责协调企业在校内的各项合作事项。

十三、对学院各类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负责校企合作项目质量信息反馈及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四、负责建立校友工作网络;负责与各地校友保持联系。

十五、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员组成及分工:

处长、主任:汤淮江

副处长、副主任:宋少荣

干事:朱复跃、任玉英、张玲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全院的校企合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3.协助学校主管领导,协调和管理学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组织召开产学合作、社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题会议。

4.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的联系,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对外发展联络工作,协调校内校外和上下级关系,确保工作畅通。

5.负责学院与企业全面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负责审批、管理、监督一般合作项目。协同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对口企业的联系和合作项目的实施、检查、监督工作。

6.协同抓好与各类科研机构的合作,创造条件建设校企合作的科技创新平台。负责协调所引进的合作项目与学院相关系部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负责组织对该合作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7. 协助各系与合作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校外顶岗实习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9.负责学院以外相关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管理。

10.负责建立校友工作网络;负责与各地校友保持联系。

11.负责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审核及部门人员工作调整和培训工作。

12.负责部门起草文件的审定及统计上报数据的最后审核。

13.负责本部门政治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

1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校企合作规定及政策,负责制定、完善学院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增进与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及企业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组织收集地方经济

社会建设和企业的需求信息,协调、引导校内各系与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间的合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人才、知识、文化、科研、技术等方面的支撑。

3.协助处长做好校企合作项目的校内外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校内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和组建,做好学校与社会职能部门、企业和学校内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4.负责学院校企工作拓展、项目的联系、承接以及项目的组织、过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对外合作交流的活动安排与管理,做好来访接待、考察交流、高层合作论坛、项目对接、人员交流等活动和各类会议的服务安排。

6.组织科技服务、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负责对外洽谈、签订科研合作协议,项目推广及产业化等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宣传和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网站内容的审定工作。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归档管理工作。

8.负责校友总会秘书处工作。

9.做好全处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全处内务和综合信息宣传工作。安排主持处室工作例会,制订处室工作计划。

10.负责处室各类办公设施的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计划和使用管理。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调研员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高校产业工作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学院有关校企合作工作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并做到上传下达。

2.协助产学合作管理中心主任制定地方服务与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制

度。

3.协助对外交流与合作处主任督促检查全院校企合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好学院年度校企合作工作的考评、总结。

4.协助对外交流与合作处主任做好校企合作项目方案的制订、实施与管理。

5.负责校企合作调研工作。组织落实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顶岗实习生调查和用人单位回访等工作,定期写出工作总结报告。

6.负责采集、整理、分析、汇总国家和地方产学研政策、动态等方面信息,及时分类,

汇编成册,以促使信息交流,为建立新的合作项目和合作平台提 供依据,同时就一些重要的问题提出建议。

7.协助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转让及开发等有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干事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高校产业工作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学院有关校企合作工作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并做到上传下达。

2.在主任领导下,草拟校企合作工作计划、文件、校企合作项目方案和有关管理制度。

3.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会务筹备工作,包括领导讲话稿、议程安排、仪式规模、人员安排联系、会场布置等直至实施完成归档。负责校企合作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合作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工作以及校地(企)合作成效的综合统计工作。

4.负责做好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来往文件和有关资料的签收、登记、分发、呈阅、传阅及归档工作,对中心的文件、文献、图片、资料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管理、档案汇总并按规定移交校档案部门。

5.负责产学合作新闻稿件的组稿工作和部门工作网页(网站)的维护工作。

6.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校友总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7.做好部门公章、合同章与介绍信使用和保管工作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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